同性婚姻"修法"?订"专法"?"宪法"法庭交锋

同性婚姻"修法"?订"专法"?"宪法"法庭交锋
- 华夏经纬网3月26日讯:据台湾媒体报道,“同性是否能结婚?”“宪法”法庭昨进行辩论,声请人祁家威和台北市府力争同志婚姻权利。“民法”主管机关台“法务部长”邱太三表示,“民法”婚姻限男女未“违宪”,婚姻制度应“立法者”就社会作规范,还询问声请人“同性婚的需求何时出现”?六位学者的鉴定虽都肯定同志权益应受保护,该如何“立法”各有主张。
    据报道,同性婚释“宪案”昨在台“司法院宪法法庭”召开,“司法院”外有挺同与反同人士“尬场”,大批警力维安进驻。15位大法官中,“立法委员”尤美女的丈夫黄瑞明自请回避,14位大法官同坐台上聆听各方意见,并有多位大法官提问。辩论进行约4小时结束,审判长许宗力谕知一个月内指定日期公布解释。依规定,最慢5月23日必须做出解释。
    祁家威:立“专法”像骑协力车
    昨天辩论焦点在厘清“‘民法’是否容许同性别二人结婚?”如果不容许是否违反“宪法”保障的婚姻自由与平等权?如果“立法”创设“同性伴侣”等非婚姻其他制度,是否“合宪”?
    台湾第一个出柜的男同志祁家威二度为同婚声请“释宪”,昨天进场前,祁对挺同团体表示,会极力争取“一定要用‘民法’来保障同志伴侣的婚姻!”他在法庭上陈述时,希望大法官不要朝“专法”方向走,“这不啻是如次等民众般的歧视”,像是异性恋骑摩托车,同志只能骑协力车,“很累”。祁表示,很多国家是由伴侣法进步到婚姻法,从没有一个国家是从婚姻法退步到伴侣法,设立“专法”,是对同志侮辱,也侮辱台湾地区的民主法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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